任荷芬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建设,开设婚前婚姻家庭知识培训的建议》(提案460号)收悉。经与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协商,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工作和生活压力日益增加,不少人忽略了对家庭和情感的维护,婚姻生活中的情感危机不断出现,导致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态势。2016年,我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5861对,离婚登记17456对,结、离婚比为2.63。离婚数量的增多,原因较多,有专家分析认为,一是新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登记离婚程序简便,给那些冲动型和草率型离婚打开了方便之门;二是社会大环境影响下婚恋观念的蜕变,部分人群婚姻家庭责任意识的淡薄和道德修为的不足;三是80后独生子女普遍自尊心较强,缺乏奉献精神,持家能力低,无法很好经营婚姻和家庭;四是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夫妻分居两地,又受城市婚恋生活影响,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基于此,加强婚姻家庭建设,开设婚前婚姻家庭知识培训,是当前一项十分迫切而又有深远意义的重要工作任务,需要我们各有关部门、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推进。
一、会同有关部门在加强家庭建设,开设婚前婚姻家庭知识培训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在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婚姻登记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一是全面推进结婚登记免费颁证服务。在各婚姻登记处设立颁证大厅,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的颁证仪式中宣誓领证,感悟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积极探索离婚干预机制建设。目前,海曙区、江北区、象山县等地婚姻登记处,引入志愿者力量,组建了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律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离婚劝导员队伍,对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免费开展离婚劝导、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情感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慈溪市试行的离婚预约制度,在一周预约期限内为当事人开展疏导、调解、劝和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很好。三是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市各婚登机构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婚姻辅导,通过“缓冲”+“化解”的方式,让一些没有想好、感情尚未破裂的冲动离婚者重归于好,增进婚姻家庭的和谐。近年来,我局已将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列为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列入全市“十三五”期间开展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强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全市各婚姻登记场所,我们统一印制摆放有《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爱的真谛――步入殿堂、息吵言欢、互道祝福篇》和婚姻文化知识等宣传资料,赠送给每一个婚姻登记当事人;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今年的3、4月份在“来发讲大道”做了二期倡导全社会注重婚姻家庭建设的节目, 呼吁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辅导师、律师、法官、资深老娘舅、社工等具有相关从业背景的热心公益人士,加入婚姻家庭辅导队伍。在宁波晚报开设“最美婚登人专栏”,通过宣传婚登工作的典型事例,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
教育部门十分重视学生的价值观、婚恋观教育,充分利用学校聚集社会学、伦理学、法学、心理学等各方面专业人才的有利条件,主动承担各类社会教育服务职能。目前,全市各高校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理性爱情观婚恋观、婚姻法制意识等作为必修内容,纳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日常课程教学;同时,通过情感关系、社会关系、感恩尚善等专题性讲座报告,提高教育成效。同时,积极发挥学校教育对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是加强对学生,特别是未成年儿童爱的教育与法治意识培育,通过家校互动、家庭作业等形式,发挥孩子在稳定婚姻家庭关系中润滑剂的作用;二是以孩子为媒介,通过家访、家长会、亲子互动等集体活动,了解教育对象的家庭环境与关系处境,实现对稳定婚姻关系积极正向的影响;三是推动家庭教育立法,成立市家庭教育培训中心,举办家庭教育高峰论坛等,把家庭教育作为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方面,不断加强新理念新思想的宣传与武装。
市妇联以培育扶持“宁静港湾”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大力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婚姻家庭服务项目、加强婚姻家庭咨询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抓手,在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搭建大龄青年交友平台、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培树健康文明生活理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婚姻家庭知识宣传教育
积极支持各婚姻登记处的软硬件设施建设,要求各婚登处在婚登大厅安装大屏幕宣传视频,不间断滚动播出婚姻法律法规及内容新颖的婚姻家庭宣传教育片,引导婚姻登记当事人树立健康的现代婚姻观,提升婚姻家庭责任意识。进一步丰富婚姻登记窗口内容,依托婚姻登记工作平台,向婚姻登记当事人宣讲幸福婚姻的长远意义,发放“幸福生活完美手册”等夫妻家庭和谐的宣传资料。同时,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婚姻文化建设,以婚姻文化引领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积极推进结婚登记颁证服务,让新人增强对婚姻的认同意识,认识到他们的社会新角色,促使他们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婚姻,科学经营家庭关系,促进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二)全面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
要求全市10个县级婚姻登记机关依托婚姻登记窗口,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婚后的婚姻家庭辅导,并将此项工作列为市局对区(县)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按照民政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标准,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充实壮大婚姻家庭辅导队伍,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免费提供咨询、辅导等服务,正确面对婚姻家庭,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部门联动的婚姻家庭建设体系
婚姻家庭建设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合力推进。婚前婚姻家庭知识培训,需要长远考虑、专业辅导、系统培训,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关注和参与。民政部门作为政府承担婚姻登记职能的部门,在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展婚姻登记工作内容,开展各种形式的婚姻家庭辅导。市教育局表示,将进一步重视学生的价值观、婚恋观教育,发挥学校对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积极作用,提升社会公共教育资源的辐射与服务能力,依托学校承担各类社会教育服务职能,如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法政学院设有宁波市妇女研究会,开设有《女性与社会》等选修课,向社会提供政策宣传、研究与咨询。市卫计委表示,可以组织相关专家编制婚姻家庭有关卫生与健康方面知识手册和培训课件,参与婚前婚姻家庭知识宣传。如有必要还可以组织心理咨询师参与婚前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心理咨询,提升婚姻幸福指数。市妇联表示,将积极探索新的工作途径,在原有培育扶持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向社会组织购买婚姻家庭服务项目、加强婚姻家庭咨询师队伍建设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有效的工作机制,在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促进婚姻家庭建设的联动体系和婚姻家庭知识培训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家庭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谢民亚,联系电话:89189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