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答复
你是本文第 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2017-08-21 页面功能: 【字体: 】【打印】【关闭

沙力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清明期间无烟陵园的建议》(提案308号)收悉。经与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研究、协商,现答复如下:
  受传统丧葬文化的影响,清明期间市民去陵园给亲人扫墓时,仍不同程度存在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祭品等不文明、不环保的祭祀行为。打造无烟陵园,是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倡导移风易俗的有力举措,必将对今后我市殡葬工作的开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会同有关部门在推动无烟陵园建设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提前部署清明祭扫工作。每年清明节前夕,市民政局都要部署召开全市殡葬工作会议,对上年全市殡葬工作进行总结,对新一年主要工作进行部署,重点突出清明节祭扫准备工作的部署和落实。今年清明节前夕制定下发了《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会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联合市民政执法支队多次深入海曙、鄞州、宁海等地墓园部署检查清明准备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文明、有序。各地民政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建立相应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
  (二)部门联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清明祭扫平安、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加强同宣传、公安、交通、国土、林业、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清明节祭扫工作格局,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并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提前做好保障群众清明祭扫有序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清明节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关键岗位、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加强力量重点监管,并做好重要情况及时报送工作。要求全市各殡葬管理与服务单位,精心安排工作人员,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积极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不燃放烟花爆竹,营造良好的墓地环境。
  (三)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各地民政部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推行错峰祭扫、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有关激励保障举措,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要求各墓园在主入口及祭扫人口密集的区域悬挂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横幅,安放文明祭祀小贴士,并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封建迷信行为的劝阻引导。倡导殡葬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绢花圈等环保用品,优化祭扫环境。主动联系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宣传活动。祭扫高峰期,由志愿者组成的义工们主动靠前服务,自制“文明祭扫、低碳祭扫、注意安全、小心火烛”等宣传牌,劝阻不文明现象,引导群众文明祭扫、低碳祭扫。
  二、其他部门的答复意见
  针对建议中涉及的“强烈呼吁市文明办、市民政部门、市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在清明期间联合执法,舆论大力引导在先,公安干警在各大墓园门口规劝寄存或没收”等内容,市委宣传部答复意见为,市文明办每年下发《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中,均提倡市民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弘扬传统文化,破除殡葬陋习,并建议加强宣传,加强服务,加强管理,实行禁火网格化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和志愿者,不间断对网格区域进行巡查劝阻。市公安局答复意见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6号)等规定,针对清明节期间老百姓给亲人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警力,配合相关部门对民众进行劝导,呼吁文明祭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步,公安部门将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呼吁市民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强化源头管理,从严管控墓区、陵园周边附近销售烟花爆竹。同时,在陵园、墓区入口树立醒目警示标语,提醒广大民众自觉提高防范意识。在各个陵园、墓区成立巡防小组,对不听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后果的,采取具体措施。同时,市公安局将积极会同市法制办、市安监局等部门对2006年出台的《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启动修改程序。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为大力推动无烟陵园建设,今后我们在继续推行文明殡、葬、祭的基础上,一方面,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坚持把节地生态安葬作为破解殡葬改革难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大力推动形式多样的绿色、环保节地葬法。进一步落实好惠民殡葬政策,根据政府财力逐步加大惠民力度,拓宽惠及人群,增加惠民项目,适时对惠民殡葬政策进行“扩面、提标、增项”,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全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和改造,逐步实现绿色化、生态化,提升公益性墓地建设水平、档次,引导更多群众自觉选择入葬公益性墓地。稳步推广以草坪葬、树葬、花葬、海葬为主要形式的节地生态葬法,以葬式葬法的转变推动祭祀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我市无烟陵园的建设。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文明祭扫教育引导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在清明节期间,加大联合执法、宣传教育和引导劝阻力度,利用清明节等社会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网络、报纸、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开展节地生态葬法、文明环保祭祀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呼吁广大市民树立文明祭祀、环保祭祀、节俭祭祀和安全祭祀的新理念,大力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树立环保意识和消防安全观念,做到不焚烧纸钱、不烧香点烛、不燃放鞭炮、不污染环境,倡导厚养薄葬观念,简化祭祀程序,减少焚烧祭品、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污染。引导全市各陵园在主入口及祭扫人口密集的区域悬挂禁火告示牌,发放文明祭祀宣传卡,并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现场广播等宣传文明祭扫、无烟祭扫,同时采取奖励措施,用鲜花换纸钱、换鞭炮等方式,逐步改变人们的丧葬陋习。
  感谢您对我市殡葬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谢民亚,联系电话:8918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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