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浩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民间非营利社会组织扶持的建议》(建议46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研究、协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下,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态势良好,数量稳步增长、质量整体提升、功能逐步发挥,在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7年6月,全市共有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6973家(社会团体267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265家、基金会30家),另有驻甬基金会51家,户籍人口每万人拥有法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1个,位居全国、全省前列。此外,我市城乡基层还活跃着超过1.4万个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涵盖社会各个领域,成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方面的探索和努力
(一)加强政策扶持力度。2015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2017年,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建设力度,促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强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监督管理。一系列政策的密集出台,为我市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市财政局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每个项目购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2017年共立项83个项目,涉及25个部门,金额总计1410.3万元。民政部门积极做好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截至2016年底,累计共有999家(市本级216家)社会组织纳入推荐性目录。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相挂钩的激励机制,获评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自然纳入资质目录。2013年开始,市本级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支持91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进行规范化建设,拨付资金1045万元。2016年,我市十个区县(市)社会组织专项(创投)资金1094.2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58.12万元、福彩公益金711万元、社会资金125.11万元。依托市级公益服务平台连续四年开展“三百对接”公益集市活动,为 358个公益项目对接善款善物1700余万元,受益人次超过20万,在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的同时,提升了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程度和能力水平。
(三)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推进社会组织评估,通过以评促建规范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培训工作常态机制,每年定期举办若干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班,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发展改革、政策导向、内部治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加大四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在往年投入180万元福彩公益金和1100万元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向财政多争取15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功能互补的平台体系,为各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能力提升、资源整合、骨干培养提供了有效支撑,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
尽管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正如您所言,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资金、人才、项目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整个社会关注、参与社会组织发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这些将会影响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下步,我们将按照今年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继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健全完善市、区县(市)两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向和拨付流程,重点用于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和初创型社会组织孵化、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持。
二是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补助和奖励机制,逐年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比例,优先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等公共服务,拓宽社会组织资金来源,引导社会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配合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能力提升、资源整合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以社治社”、“以社管社”、“以社联社”的目标。到2017年年底,县级实体化运作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面建成,场所面积不低于300平米,乡镇(街道)级平台建成率达到30%。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宣传。扩大社会组织宣传阵地,举办社会组织新闻发布会,建立“宁波社会组织网”、“宁波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依托《宁波日报·民政在线》《社会组织导刊》宣传社会组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树立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先进典型,形成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的宣传格局,引导社会公众关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各类社会服务项目。
二、其他部门的答复意见
针对建议中涉及的“加强文化引领”、“引导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到各类公益文化活动中去”等方面,文广新闻出版部门的答复意见为:近年来,文广新闻出版部门注重积极引导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2015年底成立宁波市文化社会组织联合会,将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各行各业的主要社会组织都纳入其会员单位,指导文化类社会组织加强规范、有序发展。同时,通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引领其在专业研究、产业发展、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维权自律、政策建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今后,将继续指导各社会组织进一步贴近居民生活,积极组织举办更多的文化惠民活动。在联合会举办的文化社团十佳活动评比、文化社团管理创新评选等工作中,进一步弘扬“善”文化、传播正能量,引导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到各类公益文化活动中来,进一步彰显精神文明共建共享的理念。
感谢您对我市民间非营利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宁波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崔秀朋,电话:87225424) |